发达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回收翻修利用实行政府补贴政策,美国处理1条废旧轮胎补贴2—4美元,加拿大补贴2—5加元,英、日、德等国免费回收,企业免税。我国台湾省处理1吨废轮胎补贴3200台币。
据《中国轮胎》消息,美国田纳西州政府宣布,为支持当地废轮胎的回收利用,在2013-2014财政年度提供280万美元的财政补贴。这笔补贴款是从该州固体废物管理基金中支付,而购买新轮胎的预处置费是该基金的组成部分。田纳西州每年回收的废旧轮胎约5.5万吨。
废旧轮胎回收补贴,我国路在何方?
(一)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体系。废旧轮胎的翻新、修理涉及交通、环保、矿山开采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法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制度、法规。
(二)制定废旧轮胎翻修利用的正确政策导向。我国是进口天然橡胶大国,也是耗胶大国,除每年有60%的胶靠近口外,还要进口大量的大型子午线轮胎,为此支付大量外汇。应效仿发达国家回收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实行政府补贴,或者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发展废旧轮胎的再生利用。
(三)加大经济政策的支持力度。在有关技术政策、信贷、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废旧轮胎翻新、修补、再生利用,例如生产精细胶粉,明确倾斜,为该行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