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口网
海口网9月5日消息,省农业厅、省农垦总局、省财政厅4日印发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全省计划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面积16.11万亩,补贴资金2370.39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每株补贴5元,其中中央资金补贴3元,省财政补贴2元(不含农垦海胶集团)。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计划通过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标准化生产抚育技术配套使用,夯实天然橡胶产业发展基础。今年在全省优势植胶区域内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全省计划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资金2370.39万元。其中地方民营橡胶11.8万亩,补贴资金1943.7万元;农垦橡胶4.31万亩,补贴资金426.69万元,不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各定点种苗基地繁育良种种苗应用优良品种、种苗纯度需达到100%,种苗种植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长势平均需4蓬叶以上的,方可享受补贴。
据介绍,此次补贴对象为全省的植胶农场、农户和企业(以下简称:植胶人),补贴方式为实行实物售价折扣补贴方式。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每株补贴5元,其中中央资金补贴3元,省财政补贴2元(不含农垦海胶集团)。补贴品种为热研7-33-97、热研7-20-59、大丰95、PR107、RRIM600、文昌11、文昌217、热研8-79等品种。定点种苗基地供应的橡胶良种苗木要求袋装芽接苗2蓬叶老化以上,植株健壮无病虫害,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优良种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补贴范围:海拔高度超过350米,坡度25度以上山地种植的;毁坏水源林、生态林种植的;植胶人没有备好植胶土地的;植胶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