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的欧盟峰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涵三个方面:
1. 欧盟各成员国在10天内确认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供最多2000亿欧元双边贷款,以确保IMF拥有充足资源应对危机;
2.使具有5000亿欧元放贷能力的欧洲稳定机制的生效时间提前至2012年7月前,迅速部署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杠杆;
3.除英国外,其余欧盟26国签订新财政协议,该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年度结构性赤字不得超过名义GDP的0.5%和财政赤字不得超过GDP3%的上限,否则将进入自动修正机制,且该规则将写入成员国的宪法或者等同的法律中。
在我们看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衍生和暴露了四个主要问题:
1.潜在违约国政府短期债务融资困难带来的流动性危机;
2.财政收支结构长期失衡;
3.潜在违约国经济缺乏竞争力;
4.欧洲央行资产受损带来的补充核心资本和借贷意愿低。
本次欧盟峰会决议的前两条内容的落实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潜在违约国政府短期债务融资困难带来的流动性危机;欧盟26国签订新财政协议也可以从长远的角度避免成员国财政收支结构的再次长期失衡。 但上述协议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潜在违约国经济的竞争能力,也没有缓解欧洲银行系统为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而面临的融资困难以及提高其信贷意愿。相反,欧盟26国签订新财政协议将使欧盟各国面临的更严格的财政紧缩要求,其将和目前的信贷紧缩一道继续拖累欧盟的经济复苏步伐。 即使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E)杠杆化的方案和欧洲稳定机制(ESM)的提前实施果真能满足意大利和西班牙近两年的财政融资需求的话,那么未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焦点将不再是眼下政府财政融资困难的流动性危机,而是更严厉的财政紧缩要求以及欧洲银行信贷紧缩将使欧洲经济下滑至何种境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