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为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2012年中国进出口关税将进行部分调整,将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
2012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11.95,-0.25,-2.05%)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了滑准税计税公式,效果是进口价格越高,适用税率越低。继续对冻鸡等52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
为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2012年中国将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
这些商品主要分为五大类。
一是能源资源性产品,包括煤炭、焦炭、成品油、大理石、花岗岩、天然橡胶、稀土、铜、铝、镍等;
二是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包括喷气织机、涡轮轴航空发动机、高压输电线、手机用摄像组件、高清摄像头、小轿车车身冲压件用关键模具等;
三是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大马力拖拉机、大型收割机、乳品加工机、农药原料、化肥、动物饲料等;
四是用于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的日用品,包括冷冻海鱼、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婴儿食品、护肤品、烫发剂、餐具、厨房用具等;
五是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包括疫苗、血清、人工耳蜗、X光片等。此外,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2012年新增对数字电影放映机、各类画作原件以及雕塑品原件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为扩大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依据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2012年中国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
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2012年中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2012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的统一规定进行修订,调整后,中国2012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1年的7977个增至819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