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99号令,对巴西棉、泰国橡胶等货物进口提出新的要求。
据悉,此次提出新要求是为了控制寨卡病毒疫情。质检总局要求,从疫区进口的法检货物需要提供灭蚊证明,否则一律熏蒸处理。
对此,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规定,保税区外货物,3月1日前到港的货物不需要灭蚊证明,1日后的必须提供;保税区内货物,无论哪天到港,无正本灭蚊证明一律熏蒸处理。
其提出的建议解决方案称,熏蒸证明如标明提单号、箱号、证明上能够体现对蚊虫有杀灭作用,则正本的有官方签章的熏蒸证明可以等同于灭蚊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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