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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产业政策4-6章

2012-02-21 16:16:43 来源:全球再生胶网 点击: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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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配套条件建设

第十六条鼓励轮胎企业参与天然橡胶种植和加工,优化天然橡胶的初加工,提高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和物流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天然橡胶种植和加工基地。健全完善天然橡胶储备机制,加强天然橡胶期货市场建设,保持国内天然橡胶市场的平稳运行。

第十七条加快开发异戊橡胶、卤化丁基橡胶等品种,增加顺丁橡胶和丁苯橡胶等合成橡胶品种牌号,逐步提高合成橡胶使用比例和研制生产能力。新建、改扩建载重、轻型载重、轿车子午线轮胎混合型项目,单品种生产能力也必须达到上述要求。新建、改扩建工程机械轮胎(巨型工程机械轮胎除外)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3万条以上。

第十八条积极鼓励新型结构钢丝帘线和高模量、低收缩涤纶帘子布、高强力尼龙帘子布等轮胎骨架材料的开发和使用,加快芳纶纤维的产业化与应用开发。

第十九条鼓励发展环保型橡胶助剂和专用炭黑、白炭黑等原料。

第二十条鼓励大型和新型密炼机组、胎面复合挤出机组、钢丝压延机、钢丝帘布裁断机、子午线轮胎成型机械和轮胎半成品、产品无损检测及在线检测设备等子午线轮胎专用关键设备的研发,提高生产装备及监测控制水平。

第五章 行业准入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扩建轮胎生产及轮胎翻新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轮胎产业发展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总体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级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或污染防治规划。

第二十二条在依法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居民聚集区周边,不得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旧轮胎翻新企业和废轮胎再生利用企业。己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轮胎生产、旧轮胎翻新和废轮胎再生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扩建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2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600万条以上。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应选用节能、环保型工艺设备,炼胶采用大容量密闭式炼胶机,轮胎硫化选用充氮工艺。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综合能源消耗应低于950千克标准煤/吨三胶(注:三胶是指天然胶、合成胶和再生胶)。

第二十六条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达到《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69的要求,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率应达到90%以上。

第二十七条现有轮胎生产企业应在2012年底前达到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旧轮胎翻新企业应当具备执行产品“三包”、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试验和检测、以及废轮胎综合利用和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的能力。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的能力。鼓励旧轮胎翻新企业和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依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第二十九条轮胎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第三十条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轮胎生产企业,其达到技术规范并实行“三包”服务的产品,方能进入市场。按规定必须开展强制性认证的轮胎产品,只有通过强制性认证后才能进行销售。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轮胎(包括农用轮胎)执行相应的技术规范,专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轮胎必须有明显区别于其它轮胎的标志。

第三十一条从事轮胎检测、认证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对检测、认证结果负责。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不得对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测和收费,因工作失误,致使消费者、生产者利益受到损害的,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对不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的机构要及时撤销其资格。

第三十二条从事军用轮胎科研生产,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

第三十三条摩托车胎、力车胎行业准入条件,旧轮胎翻新和废轮胎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将另行适时制定。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内资轮胎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外资轮胎项目实行核准制。

第三十五条为积极应对轮胎发展环境的变化,除搬迁和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含兼并重组)外,在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期(2009-2011年)内,不再新建、扩建轮胎项目。

第三十六条内资企业投资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包括在异地兼并重组建设和由异地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建设),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有关部门备案。鼓励有实力的内资优势企业到境外设立轮胎分厂,内资企业投资境外轮胎生产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有关部门核准;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有关部门报国家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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