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及反补贴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在反倾销方面,由于只有一家强制应诉企业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获得零税率,为此所有其他参与此次复审并获得分别税率的轮胎企业也因此适用新大陆的零税率。公告显示共计18家企业获得分别税率。
在反补贴方面,强制应诉企业有两家,为江苏昆山固铂轮胎公司和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税率分别为17.15%和27%。为此,其他参加反补贴复审的非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即为20.05%。公告显示共计25家企业获得20.05%的平均税率。
本次终裁后约一周内,美国商务部将按照最终裁决结果指令美国海关结清相应调查期内销售轮胎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并按照本次的终裁结果更新各企业将来对美出货时适用的双反保证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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