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反倾销第四次复审初裁结果。涉及此次调查的产品,是乘用车轮胎及轻卡车轮胎。
其中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因拒绝参与调查,获得76.46%的倾销税率,分别为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以及青岛奥日新轮胎有限公司。
其中有7家企业,获得零税率,有森麒麟轮胎、玲珑轮胎等。森麒麟海外业务负责人介绍称,因为被抽到强制应诉的企业,都选择了放弃。调查方想对申请分别税率的企业,适用强制应诉企业的惩罚性税率。对此,森麒麟轮胎主动出击,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评论意见。森麒麟公司自愿向其提交出口美国市场数据,并要求成为自愿应诉企业。同时,他们还要求,对配合调查的分别税率企业,不得适用惩罚性税率。
最终,美国商务部接受了相关意见,裁定这7家企业为零税率。
“尽管终裁税率才是最终生效税率,但无论如何,这都是让人万分惊喜的结果。”该负责人表示。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初裁结果不发生实际效力,实际生效的税率以此次复审的终裁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