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承接化工产业转移“禁限控”目录》的通知,禁止承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承接包含目录中所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项目;禁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承接煤化工产能;禁止承接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除外);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承接化工项目。
该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和《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等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其中四种“禁限控”工艺设备和一种“禁限控”产品涉及橡胶轮胎行业。
1.橡胶轮胎行业“禁限控”工艺设备
(1)斜交轮胎和力车胎(含手推车胎)、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再生胶(常压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
(2)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油品的釜式蒸馏装置,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3)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中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
(4)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
2.橡胶轮胎行业“禁限控”产品
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