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近日终裁认定中国输美钢制车轮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被认为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钢制车轮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钢制车轮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从44.96%至193.54%不等。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25.66%至38.32%不等的补贴。
按照美方程序,除商务部外,贸易救济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4月30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该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总价值约为8420万美元,2010年约为8040万美元。
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又一项贸易救济行动。近期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这一裁决也被认为由去年中美“轮胎特保案”引发的一系列“双反”行动的开始。2011年9月,经过中国连续的申诉、上诉之后,WTO上诉机构作出终裁,判定中方败诉,美国对中国出口的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当时即有分析指出,有了这次轮胎特保案的示范效应,美国甚至其他国家很可能对中国的其他产业提起更多反倾销、反补贴诉讼。国内学者认为,对于面临连任选举的奥巴马而言,轮胎特保案的胜诉,象征意义很大,为了赢得选举,奥巴马很有可能会提起类似的诉讼。受特保案败诉影响,国内轮胎企业开始调整产品结构,并开拓欧盟、南美等海外市场。
中国轮胎企业应当转变发展思路,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提升轮胎产品质量与附加值为主,兼顾发展新兴国家市场才能在未来的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