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相关搜索:发泡剂
产品数量 |
|
包装说明 |
|
价格说明 |
|
产品规格 |
|
产品编号 |
|
产地 |
|
发泡剂【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金属桶(罐)或塑料桶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贮存:【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保质期:生产之日起一年,存放过期,经复检合格仍可使用。
用途:使用水杨酸、己二酸、邻苯二甲酸等有机酸或尿素作发泡助剂,可降低分解温度,调节在90-130℃的范围内。该品分解时的发热量大,因而易使厚制品的中心部位炭化,而且分解产物有恶臭。与尿素并用可消除臭味。可用作聚氯乙烯及其共聚物、聚烯烃、聚苯乙烯、聚酰胺、聚酯、酚醛树脂、聚偏二氯乙烯、聚硅氧烷、聚氯丁二烯、乙烯和丙烯共聚物、聚氧化乙烯及其弹性体的发泡剂。该品对皮肤及粘膜有中等刺激性,当含有1%以上甲醛时有剧毒。生产过程要注意防爆。